这个数据远远低于信用卡支付额和现金收据额在社会总消费额中所占的70%的比例。这也意味着有大量的培训机构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有必要就此出台一套整治政策。
国税厅对培训机构信用卡、现金收款情况的统计结果显示,2009年在11.6979万家培训机构中有68.9%的商家支持信用卡支付,有82.6%开具现金收据。
虽然体现培训机构全部收入的银行卡收缴款项和现金收据金额达8.864万亿韩元,但在21.6259万亿韩元的市场总体规模中只占了41.0%。
培训机构使用信用卡结算和现金收据的比例远低于整个社会信用卡支付额和现金收据额在社会总消费额中所占的比例。
参考韩国银行的材料可知,2009年全国信用卡结算和现金收据金额达410万亿韩元,在总消费额577万亿韩元中占71.1%。
2005年至2008年这一数据依次为46.7%、52.1%、58.5%、65.5%。
2007年有33.2%的培训机构支持信用卡支付、提供现金收据,2008年增加至37.9%,2009年为41.0%,虽呈现出增长趋势,但与社会总消费领域的水平相比还是偏低。
这说明部分培训机构并未按其实际收入缴税,因此必要建立一个“税源透明”的机制。
记者 崔美花 huazi625@ajnews.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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