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租房定价机制遭质疑:应考虑百姓承受能力

2010-08-0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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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每月20元至30元,北京上周首次公布的公租房租金水平让一些网友感到“心寒”。有人计算,这样的租价不仅没比市场价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场价还高。3日,多家媒体刊登官方表态称,公租房的成本租金计算合理。此番详解引起更多网友对公租房“成本租金”定价机制的质疑。

▲高昂租价将成买房驱动力

这场对于公租房的争议因“价格”而起。网友“胖子大侠念聪”表示,公租房价格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也决定着这项保民生的好政策能否贯彻落实好。

新浪网博主“路人甲”不解,公租房既然都建了,为何还要设置如此高的价格门槛?“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建设的目的是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路人甲”例举道,在中国率先开建公租房的重庆,成本租金基本控制在市场价的60%以内;香港的“公屋”租金仅为同地区市场价的25%。

另一新浪网博主陈建明则直白地讥讽道,公租房租金高企成了老百姓买房的驱动力。“以这样的价格租赁公租房,并没有享受到更多的实惠,与其这样,还不如买房!”

▲定价应首先考虑百姓承受能力

某媒体刊登了北京公租房租金价格的计算公式:公租房建设成本=拆迁费用(3000至4000元/㎡)+建筑费用(3000至4000元/㎡)=6000至8000元/㎡

成本租金=贷款利率×建设成本+管理成本A =3.6‰×(6000至8000元)+A =(21.6至28.8元)+A (A > 0)

公式显示,租金包括利息和管理费用两个部分。在大多数网民看来,保障房的定价首先应当考虑的是百姓的承受能力,而不能以成本、盈利为定价依据,否则就会背离保障房建设的初衷。

网友“胖子大侠念聪”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今年6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的公租房价格要“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这应该是各地确定公租房价格应当依据的基本政策精神。

▲建立租金与市民收入联动机制

荆楚网刊载作者吴睿鸫文章建议,在公租房定价标准上,应架构一种机制———不妨与市民收入建立联动机制。即规定市民家庭年收入与公租房年租金有一定倍数,如果一旦超过这个倍数,租金标准才能随之调整。究竟依据什么倍数标准,国家要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考察测算,并组织由“夹心层”为主的听证会,最后再颁布实施。

吴睿鸫认为,这种与市民收入联动的定价机制有两大好处:

一、有利于保障公租房定价的公平与公正。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很多个重点城市的房屋租赁价格在持续上涨。如果公租房房租定价机制以市场价为基准,弱势群体的生活成本会受到影响,更重要的是,有损公租房定价机制的公平和公正。

二、能够对其及时地、科学地进行调整。现行公租房定价机制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相对公平,但调整定价时须履行不少程序,势必影响执行效率。如果形成联动机制后,地方政府就能省掉繁文缛节,直接颁布红头文件执行,让夹心阶层直接受益。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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