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政府上调公共费用 电费涨3.5%燃气费涨4.9%

2010-07-30 16:29

(아주경제 홍해연 기자) 韩国政府30日公布《2010年公共费用调整方向》资料,确定调高公共费用。

据此,电费和城市燃气费分别上涨3.5%和4.9%,长途汽车运费也上涨4.3%。

为促使人们节能,同时解决韩国电力公社的赤字问题,政府决定预定从8月开始上调电费3.5%、城市燃气费4.9%。

从下半年开始,大部分公共费用将上调,但政府计划将提高折扣率,以减轻百姓的负担。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社会福利设施的住宅用电费折扣率,由现有的20%上调至21.6%。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可享受的燃气费折扣率也从原先的11%被调高至16%。

企化财政部经济政策局局长尹琮源表示:“此次上调公共费用的措施,将对下半年物价上涨率带来的影响,仅为0.2~0.3个百分点。”“据预测,今年一年的物价上涨率可能达2.9%,但这已经反映了公共费用上涨导致的物价上涨可能性,因此物价上涨率预测值,不会因公共费用的上涨而出现变化。”

公共费用指的是,属于政府管制对象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如水电、燃气、医疗费、电信、铁道费用等。

shjhai@ajnews.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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