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高热食品标注制明起实行
(아주경제 홍해연 기자) 韩国将从明年1月份开始对儿童喜好的含有饱和脂肪、脂肪、糖、钠的饼干、巧克力、冰淇淋等实行营养成分、含量、色彩标示制度,以便容易识别。
保健福祉部近日完成“儿童饮食生活安全管理特别法施行规则”修正案,到下月20日为止进行公示。
保健福祉部表示,为便于识别儿童喜欢吃的饼干等食品的营养信息,企业应根据脂肪含量的高低,标注红绿黄色彩,实行“信号灯标注制”。
目前的标示方法,是根据营养成分含量和日均营养素基准值比率,用数字进行注明,一般消费者很难看懂。
由此,修正案规定,从明年1月份开始,饼干、面包、巧克力等中含有的脂肪、饱和脂肪、糖类、钠分别超过9g、4g、17g、300mg时,需用红色标注。
而且紫菜包饭、汉堡包、三明治所含的脂肪、饱和脂肪、糖类、钠分别超过12g、4g、17g、600mg,也需要标注为红色。
需要标注的食品,包括饼干类、面包类、巧克力类、冰淇淋类、鱼肉香肠、拉面等。饮料中果菜饮料、碳酸饮料、乳酸菌饮料、混合饮料等为儿童喜欢的加工食品均包括在内。
而且还包括食品企业生产和包装后在食杂店及便利店销售的紫菜包饭、汉堡包、三明治等。
尤其是糖类、冰棍类、碳酸饮料等,除了主要营养成分糖之外,脂肪、饱和脂肪、钠等含量较低而标注为绿色时,有可能给儿童造成混乱,因此仅限于为糖类标注色彩。
在该修正案实施后,大多数食品制造及进口企业经营的饼干、面包、巧克力、加工油、冰淇淋等,如果饱和脂肪分别超过27%、42%、74%、31%、58%时,需要标注红色。
但是大型专营店等制作销售的面包类、冰淇淋、汉堡包、比萨等各项指标已经超出特别法修正案规定的范围,因此,被排除在实施对象之外。
同时,修正案规定,在儿童保护区内可放宽优秀销售营业店的设施标准,并力争扩大优秀销售营业点。
福祉部以实施“信号灯标注”为始,强调保障儿童对食品的选择权,同时也要提高了儿童食品的安全性和营养成分,这将有助于提高食品产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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